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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半条命针锋相对剧情
和主线有大大的关系的你没玩过吧你在玩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熟悉的地方?不止GMEN戈登也出现过有个剧情是戈登跳往X空间的时候?他跳完?针锋相对的主角?也追得跳过去的
这个收到上级任务追杀戈登途中还会经过戈登的房间?上面有戈登的照片
中途的小黑人也是上级派来的?杀黑山基地的一切生物包括之前派去的陆战队主角就是陆战队一员好像叫霍德华?
下场怎么样还不知道?半条命还没完结
游戏里面武器也添加了许多
半条命针锋相对?大部分是盗版?武器形状和原来的有些不一样?正版在电驴有下?就是很慢?
为了楼主?我重玩一遍+上截图?中间那个就是戈登?你在玩原版的角色而且场面的配音也一样
is?ready?go?now!!!
注:是官方版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篇精选
《肖申克的救赎》所为你呈现的思想是高尚的,在历经磨难后,一颗坚韧强大的内心将是我们一生所拥有的。我为大家带来几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供大家阅读。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一
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把五百美元塞进肛门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贷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www.simayi.net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
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二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予你坚韧,那肯定就是它了,诚挚地向每一个人推荐这本书。在这个快生活的年代,我们需要某种东西来坚定我们的步伐与信念。挑个阴雨蒙蒙的深夜或是晨间,捧着它,静静读着,或许就在这沉重的天气里,你的一生拐了个弯。
它由简单的剧情支撑起厚重的思想,隔着书都让我感到了主角安迪?杜弗尼的坚定与拥有自由的幸福。书以“我”,一个在狱中倒卖小玩意儿的犯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最开始就以旁观者的视角道明了安迪入狱的原因。
安迪被指控开枪杀妻子和妻子的情夫,辩护无用,入狱。他是无辜的,但那晚发生的事比戏剧演得还巧。一连串的巧合把安迪送入狱中,没有人信他的言辞,连“我”开始也不信,“监狱里每个都声称自己无辜。他们只是碰上了铁石心肠的法官、无能的律师、警察的诬告,而成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运气实在太坏了”看到真的觉得很无力、愤怒,如果不是局外人,我也会觉得安迪了,毕竟证据摆在那里,无法辩驳。这个故事就像是从现实生活中剥离出来,再加了件衣服。就比如,别人误解了你,你去辩解,可别人不一定相信而你又不清楚别人是否信了,最后还是无能为力。一小段剧情,就把人性的复杂展现得淋漓尽致。
进监狱时有个小细节,让我不得不佩服安迪的深谋远虑与魄力。他将钱放在了xx中成功带入监狱,这笔钱,也是安迪成功越狱的关键。安迪用这笔钱买了敲石头的锤子,遮盖出逃线路的海报,还用它雇了帮人处理欺凌他姊妹。少了它,感觉安迪大概迟早要被姊妹弄残,然后在肖申克孤老终生。
没过多久,安迪利用银行学到的知识替狱警逃税,从此后安迪的日子就好过起来。但这只是开始。真正的犯也入狱了,安迪本以为自己能够出狱,没想到犯因典狱长的私心被调到了另外一个监狱。犯的暴露给安迪带来了希望,然后又把他推入深深的绝望。真的很气,明明无辜,却受牢狱之灾;明明能离开,却因利益关系被拘束在一片小天地。这里能非常深刻地揭露当时社会的阴暗面,那些人,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抛弃,连自己的良知也能。有的人手持圣经,心切开却是黑的,“因此,手持《圣经》、戴着三十年纪念襟章的虔诚教徒诺顿,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狱长任内从桌底下收过不少厚厚的信封。当他收到信封后,他会出过高的价钱来投标工程,或根本不投标工程,或是宣称他的“外役监”计划已经和别人签约了”而且,这似乎成了常态,人们都习以为常。
“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哪天你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安迪最终还是回到了蓝天下,属于他的世界,自由地呼吸。安迪在一九四八年拿到他的越狱工具――一把敲石头的小锤子,于一九七五年成功越狱。他带着饱受风霜的容颜,与一颗遭受了近三十年折磨的心,回归自由人的身份。他承受着未知带来的巨大压力,成功地从肮脏的污水管重返人间。为他庆幸,也为他叹惋,他那二十七年的暗无天日。
安迪的故事,到这基本上结束了,但他一生还很长,他将带着自由,在齐华坦尼荷度过祥和静谧的余生。“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而“我”呢,在安迪出狱后的两年,“我”被释放了。“我穿着廉价西装、带着二十块钱走出监狱大门时,会感到欢欣鼓舞的那个部分。不管其他部分的我当时是多么老态龙钟、狼狈、害怕,那部分的我仍然会欢欣雀跃”很幸运,获得自由人的身份;也不幸,“我”已经被体制化了。还好,还有安迪,我即将踏上寻找他的旅途。
我发现自己兴奋莫名,颤抖的手几乎握不住笔。
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兴奋,一个自由人步上漫长的旅程,奔向不确定的未来。
我希望安迪在那儿。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
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
我希望?
文中还有个段落,那是安迪同流合污的开始,但也是那儿,让我尝到了自由的滋味。
只有安迪没喝,我说过他平常是不喝酒的。他蹲坐在阴凉的地方,双手搁在膝盖间摇晃,微微笑着,看着我们。
安迪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先是输了,一番风雨过后,他终于迎来了属于他的一切,也得到了一颗坚韧强大的内心。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三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四
在一片黑暗中,隐约远方透出了微光,指引我走向正确的道路。是它,带我寻找希望的尾巴,向有光的地方走去。这本书的作者利用狱中的黑暗面及囚犯对于新生的渴望,来衬托正面的主题,它更带给我对生命的重要启示。它就是《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
这本书是由我最喜欢的恐怖大师──史蒂芬.金所写,他的小说几乎本本大卖,而我觉得惊悚小说就像经历了生与,那条现实与虚幻的线不见了,我的心灵全心投入刺激的情节,或许有时会吓出一身冷汗,但它让我逃避生活中的压力,心中的烦恼也随着冷汗倾泻而出,而从而重获新生的感觉更让我了解生命的意义。然而《四季奇谭》中的这篇,完全摆脱了作者以往的创作风格(恐怖故事),整个故事的主题环绕在“希望”两个字,没有了鲜血,没有了怪物,没有了超能力,但前所未有的感动与震撼充满了我的胸臆,我因此深深着迷着。
主角安迪因被诬赖而入狱,但无辜的他,怎肯让自己的一生窝在这狭小的世界?他争取了许多机会,但屡次失败的他,选择了“逃狱”。他决定用小石锤,把墙壁挖出一个大洞。想象有多少个夜晚,他思索着墙里的管线,忧虑着计划会不会被拆穿?恐惧着万一最后一切落空;但,他忍了下来,就为了渴望自由。如果人生是一场赌局的话,既然它无处可退,那就抱持希望放手一搏吧!主角在监狱中强烈的求生意志及坚定,只因为有了“希望”──追求梦想的重要元素,因为我们相信还有一线生机,就会更认真地去达成我们的目标,乐观、坚定的态度会促使我们奋力一搏,在困境中看到光明、生机。而我们一生下来便是自由的,没有任何的束缚与禁锢;不像主角安迪的情况,但他却能把握机会,怀抱希望,赢得人生赌局的胜利,是不是值得我们深刻省思?
我以前曾经投稿过很多次,但彷佛是命运的操控,都没有成功。一次次的挫折,使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文笔,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的能力;连想写文章的动机都没有。打击、挫折,催毁我的信心,那段时间我不想动笔,直到一次悠闲的午后,无意浏览《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我才发现书中的主角比我遭遇到更大的困苦,逃亡计划成功的可能性渺茫,但他下定决心、怀抱希望,掌握每一次机会,把不可能的事办到了。回想主角的辛苦,我心中突然有一种激动,我的困苦与主角相比简直差太多。为什么我反而选择逃避?希望是成功的第一步,抱持着希望,所有事将成为可能。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给我了重要的启发。此后,在不断地磨练下,我看到了作品被选上,也看到了曙光,果然付出是有回报的。
抱持着希望,把握每次机会坚持到底,不可能也会变成可能。《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明白这个道理,在困境中我已找到光的尾巴;心中的希望,让我使劲地冲向出口,去享受最后光与热!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五
读书对我来讲犹如吃我最爱的糖醋排骨,永远不会厌烦,每次都大快朵颐,吃的十分痛快,以至于在2017年打开我的阅读大门之后,2018年上半年才开始购进一些好书,至今能在学习之余读完17本内容充实的书,以及数不完的杂志报刊,甚至拿来反复来读一些好书与好文章。而在今年暑期刚刚读完的《肖申克的救赎》竟让我读到了我的初阅读《基督山伯爵》的感受。
这种感受令人难以形容,让人忍不住去读第二遍,让我忍不住向别人推荐这本书,十分巧的是,我手上的这本就像之前那本《基督山伯爵》一样是密集的文字,同样一点枯燥之感也没有。
就这样我在史蒂芬?金的文字里流连忘返?
第一章:春天的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
一开始我便感受到史蒂芬?金的文笔不凡,无需人物介绍,直接带入故事之中毫无违和之感,这正是通俗小说的魅力所在吧。从安迪?杜夫尼的无端入狱开始,故事的精彩部分便开始了,他遇到狱中那个将成为他后半生挚友的人?雷德,他从入狱后不久便开始私自计划着逃离这本不该有的自由的禁锢,但无人知晓,即使雷德也是一样,他用一张当红明星的海报挡住了自己越狱的洞,就这样实施着自己的计划。杜夫尼是一个银行家,他十分明智的将500美元塞入肛门里带进监狱,得到他想要的工具,而且他对石头的雕琢的技术也让他就这样瞒过了所有人,完成着自己的巨大工程。然后某一天安迪和雷德谈起了自由,甚至说出了约定,自由之后一起合作去赚钱,隐姓埋名。雷德似乎看见了自由,但根本未想到眼前这个饱受监牢之苦的人即将自由,第二天早晨点名时才发现安迪不见了,但这时再去寻找已经晚了,没错,安迪自由了。不久之后,已近年迈的雷德也保释出狱了。按着约定,他去着他们曾经在牢中所向往的自由之地,追寻着所向往的美好未来。
很令人惊讶,一直写着黑暗系列小说的史蒂芬?金居然写出了如此美好的结局,阳光明媚,华丽的丢掉了恐怖小说作家的包袱,如此成功与完美!
第二章:夏日沉沦 纳粹高徒
这篇故事从一个阳光向上的男孩开始说起,这个叫托德的美国男孩迷上了二战纳粹德国的相关战史,于是边发现离家不远有个叫登克尔的老人真实身份是真名叫杜山德的纳粹军官,于是便以此要挟老人告诉他关于纳粹的一切,这勾起老人的痛苦回忆,每天做噩梦,杜山德便开始来消解自己的痛苦,他杀着动物,并把它们放进烤箱,像把犹太人送进毒气室一样,尸体都送到地下室,像把犹太人放进尸坑中一般,内心便得以消解,不再做噩梦。而托德内心的纳粹恶魔似乎也被日益熏染而变成一个纳粹高徒,托德可是到处杀酒鬼来消解内心的压抑,他内心时常想起一些念头却又放下,当他的功课成绩下降时,他让杜山德冒充他的祖父去见老师。直到有一天,杜山德心脏病发进了医院,而对面床便是他曾经的集中营里的犹太人,就在犹太人发现了他的身份时,他自杀了。这事托德的老师爱德华发现了托德这个秘密,便去找托德,而托德得知爱德华所知道的一切会对他极为不利时,托德拿起来复枪,开始了屠杀,最终被捕。
这一篇揭露了人性阴暗之处,也令人深思,二战与纳粹的可怕呈现在我们眼前,暴露无遗,十分真实,毫不做作,令人称赞!
第三章:不再纯真的秋天 尸体
这一章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章了,同时也被外界成为史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一章。这是一章关于孩子们的冒险,作者以少年戈登为第一人称去写了与其他三个小孩的冒险故事,一个叫柯里的男孩听到哥哥与别人谈话发现一个小镇的火车撞了一个十岁小孩,而他刚好知道那个地方,于是戈登跟随柯里与另一个叫泰迪,还有一个叫韦恩的孩子开始了寻找尸体之旅,他们一路上被垃圾站管理员与他的狗追,并且与他争吵;他们忍受炎热与饥饿,在晚上野餐了一顿后,在森林里听到怪声,吓得开始轮流守夜;他们走过铁路桥,差点被火车撞到;他们在炎热难忍时淌水走过一段路,上岸却发现身上满是水蛭(吸血蠕虫),他们互相驱走背上的水蛭,而戈登很不幸的在下体上有一只水蛭,戈登发现它吸满了血,吓得不知所措地大哭起来。而他仍需自己面对,他克服恐惧取下水蛭,水蛭在他手上涨破,热乎乎的血留到他手上,它也留下的去不掉的一个新月形疤痕;而在他们淋雨好不容易找到尸体时,柯里的哥哥也找来了,这时他们开始争夺尸体,柯里的哥哥和他的几个朋友威胁他们交出尸体,孩子们如此辛苦的找来的尸体怎么可能愿意就这样让出?这时柯里的哥哥一伙人准备硬抢,韦恩便从包底拿出了藏着的那把手枪,这样一来他们便不敢靠近。但本就下着雨的天空突然下起了冰雹,柯里和泰迪吓得四处逃窜,唯有戈登与韦恩坚持与大孩子对峙,终于,戈登一行人夺得了尸体的所有权。而事情结束之后,四个孩子都遭到了报复,受伤严重。最后韦恩与戈登都开始选择学习,不再与泰迪和柯里走得太近,这才有了戈登的回忆,戈登成为了一名作者。
这的确很有自传色彩,而且关于孩子们的冒险也被描述得十分真实,难以想象这要多么厚的写作功底才能写出如此精彩而且充实的故事,这让我不由得更敬佩史蒂芬?金了。
第四章: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这篇文章以一个名为艾德利的老年人的第一人称去写了这篇中篇小说,某一天他收到老板华特豪斯的登门拜访,临走前邀请他去一个“俱乐部”,但是当艾德利去了那个地方,他发现这是一群老年人的聚会一般,大家一起饮酒,哪里有图书馆,收藏着外面图书馆没有的书。但是这个俱乐部从来没有固定的会员名单,也不收取成员费用,只有每年圣诞节时成员会在这个“俱乐部”的主人斯蒂芬给每个人倒酒时给上不少的小费,每年圣诞节都会有人讲述自己的故事,平时也会有人讲故事,但唯独圣诞节这晚的故事格外的神秘而精彩。一位叫麦卡郎的老人开始讲述他的故事,在他年轻时他是一名妇产科医生,有一天他迎来了一位比较特殊的孕妇,她的名字叫珊蒂?史黛菲,是一个单身孕妇,她的男友在她怀孕不久后离她而去,但她选择冷静的去面对并把孩子生下来,于是麦卡郎拿出了自己整理出来的孕妇注意手册,其中包括饱受同行非议的生产时的呼吸方法,而他和一些受用的孕妇都十分信任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助产。在史黛菲一切正常时,有一天晚上麦卡朗梦见史黛菲躺在产房里,身上是一摊血,而史黛菲的头并不在她的身上,鲜血喷射到天花板上,史黛菲的手捧着她的头,睁眼看着麦卡朗说:“期将至,在这之前我将接受煎熬?”预产期之后的一晚,她即将生产,匆忙之中她搭上了一辆出租车,开出租车的年轻人看见孕妇即将生产内心十分紧张,这样一个冬日的夜晚,车祸发生了,麦卡朗医生刚好在场当他找到史黛菲时当机立断上去想要就她和孩子,这才发现,史黛菲已经身首异处。但是麦卡朗医生突然发现史黛菲的喉咙还在用着他所说的呼吸法,就这样,麦卡朗十分紧张但冷静的接生了史黛菲的孩子,是个男孩。当麦卡朗走向史黛菲的头,麦卡朗甚至可以听到史黛菲发出不清楚的音节说着谢谢。
麦卡朗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但艾德利自己仍然有着对这个俱乐部的疑问,在大家离开后,他在门口与斯蒂芬谈到关于这里的书在外面的图书馆找不到,以及这里的诸多特殊之处,以及他听到这里的楼上有很多的房间,这时斯蒂芬的眼神告诉他不要过问太多,于是他只好收嘴离开,仿佛多问一句会有不好的事情,但这也更让他对这个地方疑惑?
这一章十分具有故事性,而且给人一种神秘感,甚至让读者感觉仿佛就坐在暗处看着这个故事的发生。可以说这一章作为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更留给读者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让我更愿意去多读几遍这本书。
每当读到这样的好书时,总给我一种中了**一样的感觉,过程十分紧张,结果令人惊喜,再来一遍仍是很愉悦!希望有更多的人接触到这本书,接触到更多的好书!让阅读越来越有意义!
请问在半条命1里,戈登分别和蓝色行动的巴尼、针锋相对的谢德华在哪里相遇过?
无语了我……再给你回答一次吧。
在半条命开始的轨道车上,在出发点不远的一条隧道里,戈登可以看见巴尼在那里砸一扇打不开的门。而在蓝色行动里,巴尼也可以在同一个地方看见戈登坐着轨道车从隧道里穿过——而且他还没穿HEV。
在针锋相对中有一段时间是在XEN战斗。在传送到那之前,如果谢华德速度够快的话,可以看到戈登跳入时空隧道的背影。
在蓝色行动中最后被传送出黑山基地的时候,会发生时空转移错乱,会有一段短暂的时间把巴尼传送到一个类似牢房的地方。这时候如果跳上箱子从铁窗看出去,可以看到被打昏的戈登被海军陆战队士兵拖走。
在蓝色行动II(另一个警卫的故事)中,巴尼的同伴哈得逊在值勤的时候可以碰到戈登开着他的小汽车进入黑山基地停车场。
在半条命中,被打昏之前戈登曾经坐过一个升降机,在到顶之后可以看见哈得逊在那里等待,可哈得逊只说了半句话就被背后的偷袭打晕了。在蓝色行动II中也有这一情节。
还是在蓝色行动II中,哈得逊继谢华德之后到了那个传送屋子。
戈登,谢华德,哈得逊在XEN空间的战斗都或多或少影响着别人。
在针锋相对中,谢华德可以从戈登使用的传送球传送到XEN,但是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脚下没有能够立足的地方,就只能一直掉下去摔。
在蓝色行动II中,哈得逊也一样。不过戈登使用的传送球已经消失,他除了使用自己的,就只能用谢华德的那个了。当然,下场也是一样。
在蓝色行动II中,哈得逊在XEN空间苦苦寻求回去的路的时候,可以听到G-MAN(西装皮包男)和戈登的谈话声音。
其实在蓝色行动II的姊妹篇异形任务中,其中的主角,佛地冈人“12号”也会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和戈登,谢华德和哈得逊打照面。
网红职业能让年轻人逃离内卷吗?
网红职业不能让年轻人逃离内卷,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正向的内卷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得到更多磨炼和成长的机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相信大家都听过“短视频时代”吧?
(给大家说一下,我理解的短视频时代:所有的内容表现形式变成了短时视频。都是通过五分钟内的视频来表现自己想表达传递的内容。)
现在人人都在说我们进入了短视频时代,而进入短视频时代就说明短视频是一个风口。
那么在风口上的东西,有可能不内卷吗?
现在某个短视频软件上的博主越来越多,无论是知识类,美妆类等等,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流量带货。
我们也都在玩这些短视频软件,也能从中看出博主越来越多,直播间越来越多。
但认知度高,被我们熟知的也就是那几个,或者说就是那几家公司里的那几位博主。
那不被我们熟知的博主呢?
他们如果想被大众看到,他们就更需要去寻找自己的特色,那就会对这个产业更卷。
综上,网红职业并不能让年轻人逃离内卷。
我们在来说说内卷吧~
内卷:是现在流行的网络流行语,原指一类文化模式达到了某种最终的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转变为新的形态,而只能不断地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的现象。
后来经过网络传播演化,被用来形容“不理性的内部竞争”,让人努力最大化,但收益平均化甚至最小化。
最近最卷的领域是考研领域。
前段时间考研国家线出来,许多人看到涨了很多的国家线,都在感叹“考研太卷了”
更有人说:“我努力了一小把,国家线努力了一大把”。
现在就有更多的人在预测以后的考研会越来越卷。但越来越卷的预测也阻止不了我们想要考研提升学历/逃避工作人上岸的决心。
所以,现在没有不卷的行业,只有不想卷的人。网红职业不能让年轻人逃离内卷,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正向的内卷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得到更多磨炼和成长的机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以后的优质资源会越来越少,但优秀的人会越来越多。
我们想要获得优质资源,就必须付出比原来更多被的努力!
“只要你愿意考核我,我就可以做到你满意”。
最近超喜欢的一句话,送给友友们。
让我们能坦然面对内卷。
戈登·摩尔的基本信息
摩尔1929年出生在美国加州的旧金山。曾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化学学士学位,并且在加州理工学院(Caltech)获得物理化学(physical chemistry)博士学位 。50年代中期他和集成电路的发明者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一起,在威廉·肖克利半导体公司工作。后来,诺伊斯和摩尔等8人集体辞职创办了半导体工业史上有名的仙童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仙童成为Intel和AMD之父。
1968年,摩尔和诺伊斯一起退出仙童公司,创办了Intel。Intel致力于开发当时计算机工业尚未开发的数据存储领域,公司生产的第一个重要产品Intel 1103存储芯片于70年代初上市。1972年,Intel销售额就达2340万美元。从1982年起的过去10年间,微电子技术共有22项重大突破,其中由Intel公司开发的就有16项之多。
在摩尔主导Intel的十几年时间里(1974~1987年),以PC为代表的个人计算机工业萌芽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摩尔以其敏锐的眼光,准确地预测到了PC的成功。他果断地做出决定,Intel进行战略转移,专攻微型计算机的“心脏”部件--CPU。戈登·摩尔正是这场变革和进步的最大推动者和胜利者。在高科技的IT领域,奋斗过十年的人物就可以被人称为老兵了。那么闪耀了40多年光芒的摩尔又该被称为什么呢?戈登·摩尔不但是一个老兵,他更是一位信息产业的偶像。今天,虽然担任Intel荣誉董事主席的摩尔已经淡出了日常的管理事务,但是他还是一周数日出现在Intel总部的大楼里
1998年,摩尔和美国AAA国际合作创办了AAAInt-l。Intel公司以“智能”产业为主,“AAA”以“智慧”产业为主,合作后“AAAInt-l”以“智能+智慧”的“智创未来,链动世界”为经营理念,以“服务国际战略,履行全球责任”为使命,全力满足未来智能化社会从“互联网---物联网---智联网”链动发展市场需求!
他是信息产业的偶像,他的定律不仅把英特尔带到了产业的顶峰,也指引着40年来IT产业的发展。他,戈登·摩尔,在盛名之下,把自己谦和地封藏起来,在退出江湖多年之后,他的出场依然如超级巨星一样,引来技术天才们的如雷掌声。
没有哪个工程师的出场能像戈登·摩尔(Gordon·Moore)那样,犹如一个超级巨星。为了纪念IDF成功举办10周年,这位极少露面的摩尔定律之父,在英特尔信息技术峰会的第一天掀起了一个高潮,现场所有观众站起来用热烈的掌声向他致敬。
第二次见到摩尔,是他忽然出现在安静的媒体室里,几乎所有的记者都扔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抓起相机一拥而上。国外记者说,摩尔的每一次出场都是这样,他会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在你面前。
摩尔很高,有一米八,年近八旬的他身着黑色西装仍然挺拔。不管周围人如何手忙脚乱,这位白发老者总是气定神闲、悠然自得。
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是什么,当然是电脑和网络,哪个行业最赚钱,当然是在风口浪尖上的IT行业,那么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是谁,也许会有一些犹豫,不过看看自己的电脑,瞅瞅无处不在的广告,这个答案就一目了然,当然就是全球最大的CPU制造商“英特尔”,它是计算机行业的****,生产着电脑的“心脏”——CPU,是真正的芯片巨人,任何一个计算机制造商,没有谁敢拒绝英特尔的产品,没有谁敢不使用著名的奔腾系列,虽然计算机战场硝烟四起,但几十年来,它永远处于不败之地,几乎成为完美的化身。
而这个完美的化身是由三驾马车所驾御的。罗伯特·诺伊斯,戈登·摩尔,安迪·格鲁夫,每一个都是那么赫赫有名,功勋盖世,他们是完美的最佳组合,诺伊斯被尊称为“圣人”,引领着企业发展方向,安迪被称为“偏执狂”,用铁腕管理着公司,摩尔则是出类拔萃的技术天才,计算机产业发展第一定律的发明人,尤其擅长技术趋势的分析与谋略的策划,是英特尔的哲学家、思想家,也是它的“心脏”。 1929年1月3日,戈登·摩尔出生在加州旧金山的佩斯卡迪诺。父亲没有上过多少学,17岁就开始养家,做一个小官员,母亲只有中学毕业,但一家人日子过得也温馨和乐。
11岁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年幼的摩尔对化学产生了兴趣。当时邻居的孩子有一个独特的圣诞礼物,那是一个化学装置,里面有许多真正的化学试剂,可以制成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可以制造炸药,摩尔简直完全着了迷,整天跑到邻居家里去,研究这些小东西,他开始想成为一个化学家!
在学校里,摩尔不是最用功的那个人,但却是最会学习的那个,他整天跑出去做运动,搞发明,但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高中毕业后他进入了著名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化学专业,实现了自己的少年梦想。1950年,摩尔获得了学士学位,接着他继续深造,于1954年获得物理化学博士学位。
毕业后,摩尔来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应用物理实验室工作。当时他的研究方向是观察红外线吸收性状和火焰分光光度分析。但不久研究小组因两个上司的离去而名存实亡。而摩尔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方向,他说:“我开始计算自己发表的文章,结果是每个单词5美元,对基础研究来说这相当不错。但我不知道谁会读这些文章,政府能否从中获得相应的价值。”
几年之后,在诺贝尔奖获得者、晶体管的合作发明者威廉·肖克利的邀请下,1956年,摩尔回到加利福尼亚,作为一名化学专家加入了肖克利半导体公司,他想放弃以前那种太过于虚无缥缈的理论研究,做点事情,让自己的研究得到应用。
事实证明,摩尔加入肖克利半导体公司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一生最好的合作伙伴,成就了一番最伟大的事业。罗伯特·诺伊斯、布兰克、拉斯特都是后来鼎鼎大名的人物。但也有缺憾存在,因为肖克利是天才的科学家,却缺乏经营能力。他雄心勃勃,但对管理一窍不通。斯坦福大学教授特曼曾评论说:“肖克利在才华横溢的年轻人眼里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人物,但他们又很难跟他共事。”一年之中,实验室没有研制出任何像样的产品。
于是,公司里意气相通的8个人决定“叛逃”,带头人是诺伊斯,他是摩尔最好的朋友。他们向肖克利递交了辞职书。肖克利怒不可遏地骂他们是“八叛逆”。但青年人还是义无反顾离开了他们的“伯乐”。不过,后来就连肖克利本人也改口把他们称为“八个天才的叛逆”。在硅谷许多传说中,“八叛逆”的照片与硅谷第一位创业者惠普的车库照片,具有同样的历史价值。 1957年9月,“八叛逆”手拿《华尔街日报》,按纽约股票栏目挨家挨户寻找合作伙伴,他们找了35家公司,但被拒绝了35次。最后,他们找到了一家地处美国纽约的摄影器材公司,这家公司名称为Fairchild,音译“费尔柴尔德”,意思就是“仙童”。已经60多岁的费尔柴尔德先生已经没有多少心情和动力了,他只提供了3600美元的种子基金,要求他们开发和生产商业半导体器件,并享有两年的购买特权。于是,“八叛逆”创办的企业被正式命名为仙童半导体公司。、
“仙童”们商议要制造一种双扩散基型晶体管,以便用硅来取代传统的锗材料,这是他们在肖克利实验室尚未完成却又不受肖克利重视的项目。费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答应提供财力,总额为150万美元。诺依斯给伙伴们分了工,由摩尔负责研究新的扩散工艺,而他自己则与拉斯特一起专攻平面照相技术。
1958年1月,IBM公司给了他们第一张订单,订购100个硅晶体管,用于该公司电脑的存储器。到1958年底,“八叛逆”的小小公司已经拥有50万销售额和100名员工,依靠技术创新优势,一举成为硅谷成长最快的公司,别人称它是“淘气孩子们创造的奇迹”。
60年代的仙童半导体公司进入了它的黄金时期。到1967年,公司营业额已接近2亿美元,在当时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人们说:“进入仙童公司,就等于跨进了硅谷半导体工业的大门。”
1965年的一个无意的瞬间,摩尔发现出一个对后来计算机行业极为重大的定律,它发表在当年第35期《电子》杂志上,虽然只有3页纸的篇幅,但却是迄今为止半导体历史上最具意义的论文。在文章里,摩尔天才地预言说道,集成电路上能被集成的晶体管数目,将会以每18个月翻一番的速度稳定增长,并在今后数十年内保持着这种势头。摩尔所做的这个预言,因后来集成电路的发展而得以证明,并在较长时期保持了它的有效性,被人誉为“摩尔定律”,成为新兴电子电脑产业的“第一定律”。
但在当时,摩尔和其他人都没有想到它的作用。因为这时的仙童已经在孕育着危机,随着分公司的壮大,母公司总经理不断把利润转移到东海岸,去支持费尔柴尔德总公司的盈利水平。目睹这种现状,仙童的大批人才精英,纷纷出走自行创业。
1968年,“八叛逆”中的最后两位诺伊斯和摩尔,带着当时还不出名的葛罗夫脱离仙童公司自立门户,在加州维尔山的一幢旧楼中,英特尔成立了,新公司最初起的名字叫“摩尔——诺伊斯电子公司”。但是英文里Moore Noyce听起来与more noise(吵吵嚷嚷)非常相似,所以又改成了“英特尔”。“英特尔”(Intel)本来源自于英文单词“智慧”(Intelligence 的头部。同时又与英文的“集成电子”(Integrated Electronics)很相似,于是,这个简单却响亮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虽然是个小公司,没有资金,没有地方。但他们却雄心万丈,要闯一番伟大事业。
创业之初,三人一致认为,半导体最具潜力的市场是存储器芯片,这一市场完全依赖于高科技。1969年,英特尔推出自己的第一批产品——双极处理64位存储器芯片,代号为3101。第二年,又推出第一个大容量(256位)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存储器1101。1972年,又乘胜推出第一个容量为1KB的动态随机存储器1103,这种价廉物美的产品深受欢迎,供不应求,它的诞生正式宣告了磁芯存储器的灭亡,并最终成全了个人电脑革命。达到 在英特尔公司,摩尔定律开始得到彻底的发挥和实践。从70年代起,英特尔就构筑了其赖以成功的商业模式——不断改进芯片的设计,以技术创新满足计算机制造商及软硬件产品公司更新换代、提高性能的需要。摩尔提出,计算机的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赢得高额利润并将获得的资金再投入到下一轮的技术开发中去,才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生存下来。而摩尔的口头禅就是“改变是我们终身的热爱”。
在摩尔定律的指导下,英特尔公司好戏连台,1971年对外公布了世界第一个微处理器4004,宣告了“一个集成电子新纪元已经来临”。1974年,又推出了微处理器8080。“8080”被专家们称赞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微处理器之一,也正是从8088开始,个人电脑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
1974年在诺伊斯卸任之后,时任副总裁的摩尔正式登上了总裁和首席执行官的宝座,开始了英特尔腾飞的路程。作为技术出身的企业家,摩尔从不认为自己是公司的总裁,高高在上,并且他十分注重技术的转化,消除英特尔研究实验室和制造部门之间的瓶颈,加快了新产品从实验室向工厂、向市场的转化。
由于经营策略的正确,技术上的创新,这时的英特尔已经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巨人地位,环顾四周,无一人是对手,不由得洋洋得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在遥远的东方,一股新生的势力正在成长。
1976年3月,日本最大的5家电气公司的科研力量联合起来,组建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研究所,不到4年时间,他们取得了巨大成就!1980年3月,惠普公司总经理安德森在华盛顿的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一份日美两国芯片质量的比较报告,美国最好的产品的次品率,竟要比日本最差的产品高出5倍。这份报告引起硅谷的震惊。
然而真正的较量是1981年。这年12月,英特尔公司推出8087芯片,日本松下公司毫不示弱地拿出3200芯片。当时64K动态随机存储芯片是电脑界一致看好的重头戏,它包含65536个元件,不仅能读,而且能够像黑板一样擦写。但日本的64K芯片是半路里杀出来的一匹黑马,以它低成本和高可靠性,迅速占有美国,使英特尔的单个芯片价格在一年内就从28美元惨跌至6美元,英特尔这个新生的巨人被狠狠地教训了,硅谷为之哗然,美国为之哗然。
摩尔痛定思痛,决心放弃存储芯片市场,转向了微处理器(控制芯片)市场,因为以其敏锐的眼光,摩尔已经准确地预测到了个人电脑以后的成功。他果断地做出决定,Intel进行战略转移,专攻微型计算机的“心脏”部件—CPU,正是这一决策,最终确立了英特尔今日在全球微处理器市场上的霸主地位。
从1985年起,英特尔开始同康柏联合研制以80386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新型计算机,并于1987年成功地推出运算速度比IBM个人计算机倍的台式386计算机。1991年,英特尔又与IBM公司达成一项为期10年的微处理器协议,研制能用一块芯片代替许多计算机芯址,并且容量更大、速度更快的处理器。
技术上的创新使英特尔不断领先于同行,始终占据着微处理器市场的极大市场份额,利润连年上升,但摩尔并没有满足于现状,他相信自己的摩尔定律,清楚市场的淘汰是多么快速,依然以极大的频率“自己淘汰自己”。1993年3月,英特尔又推出微处理器的第五代CPU产品——Pentium(奔腾)。
在摩尔主导Intel的十几年时间里,以PC为代表的个人计算机工业萌芽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随着PC在全球范围获得的巨大成功,提供PC核心部件的Intel从一个存储器制造商长成为一个更加辉煌的Intel。戈登·摩尔正是这场伟大变革的最大推动者和胜利者。
1989年,摩尔从主席职位上光荣退休。
成功秘诀
深厚的专业知识为基础。
技术为支点,研发为杠杆。
不断“淘汰自己”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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